
外贸:商品的数量怎么计算
外贸:商品的数量怎么计算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 。 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 ,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 ,否则 ,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甚至拒收货物 。 枟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枠也规定 ,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 。 如果卖方交货数大于约定的数量 ,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 ,也可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 , 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 如果卖方交货数少于约定的数量 ,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 。 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 ,即使如此 ,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
由于交易双方约定的数量是交接货物的依据 ,因此 ,正确掌握成交数量和订好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买卖合同中的成交数量的确定 ,不仅关系到进出口任务的完成 ,而且还涉及对外政策和经营意图的贯彻 ,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对促进交易的达成和争取有利的价格 ,也具有一定的作用 。
(一)国际贸易中的几种计量单位
1 .按重量(Weight )计算
按重量计算是当今国际贸易中广为使用的一种 ,例如 ,许多农副产品 、矿产品和工业制成品 ,都按重量计量 ,按重量计量的单位有公吨 、长吨 、短吨 、千克 、克 、盎司等 。
2 .按数量(N umber)计算
大多数工业制成品 ,尤其是日用消费品 、轻工业品 、机械产品以及一些土特产品 ,均习惯于按数量进行买卖 ,所使用的计量单位有件 、双 、套 、打 、卷 、令 、萝 ,以及个 、台 、组 、张 、袋 、箱 、桶 、包等 。
3 .按长度(Leng th)计算
在金属绳索 、丝绸 、布匹等类商品的交易中 ,通常采用米 、英尺 、码等长度单位来计量 。
4 .按面积(A rea)计算
在玻璃板 、地毯等商品的交易中 ,一般习惯于以面积作为计量单位 ,常用的有平方米 、平方尺 、平方码等 。
5 .按体积(Volume)计算
按体积成交的商品有限 ,仅限于木材 、天然气和化学气体等 ,这方面的计量单位有立方米 、立方尺 、立方码等 。
6 .按容积(Capacity )计算
各类谷物和液体货物往往按容积计量 ,其中美国以蒲式耳(Bushel )作为各种谷物的计量单位。 但蒲式耳所代表的重量则因谷物不同而有差异 ,例如 ,每蒲式耳亚麻籽为 56 磅 ,燕麦为32 磅 ,大豆和小麦为 60 磅。 公升 、加仑则用于酒类 、油类商品的计量 。
(二)计算重量的方法
依重量单位为例 ,根据一般商业习惯有以下几种方法 。
1 .净重
净重(Net Weight)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 ,按照国际惯例 ,如合同中对重量的计算没有其他规定 ,则应以净重计量 。
有的商品需经包装后才能称量 ,所得重量为毛重 。 对价值较低的商品 ,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以毛重计量 ,即所谓“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 ) 。 如果需以净重计算 ,则必须从毛重中减去包装物的重量 ,即皮重 。 计算皮重主要有下列几种做法 :
(1)实际皮重。 即称量每件包装物的重量 。
(2)平均度重。 在包装物比较划一的情况下 ,可从全部商品中抽取一定件数的包装物 ,
加以称量 ,求出平均每件包装物的重量 。
(3)习惯皮重。 适用于规范化的包装方式 ,包装的重量已为人所共知 ,无需称量 。
(4)约定皮重。 双方事先约定的包装重量 。
2 .公量
对干含水率不稳定的商品 ,如羊毛 、生丝 、棉花等 ,为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 ,国际上通常采用按公量(Conditoned Weight )计算的方法 ,即测定商品的实际回潮率(含水率)以计算商品干净重 ,再换算成公定回潮率的重量 。 计算公式如下 :
公量= [商品实际重量/(1 + 实际回潮率)] × (1 + 公定回潮率)
= 商品于净重× (1 + 公定回潮率)
3 .理论重量
对一些具有固定规格尺寸的商品 ,每件重量基本一致 ,一般可从件数推算出总重量 。 即所谓理论重量(T heoretical Weight )以方便买卖双方交接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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