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运到逾期的赔偿额
货物运到逾期的赔偿额
第 1 项 如承运人未遵守根据第 24 条 “ 货物运到期限 ” 计算的货物运到期限,则承运人应以违约金的形式支付对货物运到逾期的赔偿。
第 2 项 货物运到逾期的违约金额度, 根据造成运到逾期承运人的运费和逾期( 期限) 的长短, 即逾期( 天数) 占总运到期限的比 例确定,即:
逾期不超过总运到期限 1 / 10 时,为运费的 6%;
逾期超过总运到期限 1 / 10 ,但不超过 3 / 10 时,为运费的 18 %;
逾期超过总运到期限 3 / 10 时,为运费的 30 %。
第 3 项 在本协定规定 承运人应赔偿货物灭失损失的情况下, 不支付货物运到逾期的违约金。
如货物短少 ,则 支付运到逾 期违约金的额度应按货物的运到部分来确定。
如货物毁损(腐坏 ),除第 44 条 “ 货物毁损(腐坏)的 赔偿额 ”规定的赔款外,还应支付运到逾期赔款。
上一篇:货物毁损( 腐坏) 的赔偿额
下一篇:货物运输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