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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获得卢森堡土地的规定

来源: 飞啊网整理
2023-03-28
卢森堡对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对外资获得当地私有土地没有限制规定。外国投资者可通过有资质的不动产中介,寻找业主,购置产业。但由于卢森堡国土面积狭小,可供交易的土地数量有限,卢森堡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为投资者提供长期使用土地(租用)的机会。 卢森堡政府在全国设立有10个工业区,占地总面积共1124.8公顷,目前空闲的约有228.0公顷,预计还将规划约400公顷地块。上述区域主要吸引有利于国家经济结构多样化的工业生产投资,审批合格的项目将享受土地使用费优惠。有兴趣的投资者可直接与卢森堡经济和对外贸易部“基础设施和新技术司”联系(电话00352-24784111)。投资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项目介绍、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成本分析、融资计划、项目工期、就业和增值分析、企业前3年的审计结果、公司章程等。 另外,卢森堡目前还有约160公顷的市镇经济区土地可供投资者选择申请使用,有兴趣的投资者向相关地区的区际工会提交申请。 有关上述区域详情, 可登陆卢森堡经济部网站以下链接查询: www.eco.public.lu/attribution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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