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的组织机构是怎样的?
海关的组织机构是怎样的?
与海关的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相适应,中国海关机构的设置分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
1.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的直属正部级机构,在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物资和各项海关业务,是海关系统的最高领导部门。海关总署现有17个内设部门、6个直属事业单位、管理4个社会团体和3个驻外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全国海关目前共有47个直属海关单位(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42个直属海关,2所海关院校),600个隶属海关和办事处,通关监管点近4000个。中国海关现有关员(含海关缉私警察)约5万人。
海关总署的基本任务是:在国务院领导下,领导和组织全国海关正确贯彻实施《海关法》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行政法规,积极发挥依法行政、为国把关的职能,服务、促进和保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海关总署的主要职责是:①研究拟定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②研究拟定关税征管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的征收管理,依法执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③组织实施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邮物品和其他物品的监管,研究拟定加工贸易、保税区、保税仓库、保税工厂及其他保税业务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④研究拟定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拟定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⑤编制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发布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⑥统一负责打击走私工作,组织查处走私案件,组织实施海关缉私,负责对走私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工作;⑦制定海关稽查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海关稽查;⑧研究拟定口岸对外开放的整体规划及口岸规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理口岸开放;⑨研究拟定海关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关信息化管理,管理全国海关经费、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⑩垂直管理全国海关,管理全国海关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及署管干部任免;开展海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 直属海关
直属海关是指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海关业务,就本关区内的海关事务独立行使职责的海关。目前直属海关共有42个,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而言,直属海关包括:北京海关、天津海关、石家庄海关、太原海关、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大连海关、沈阳海关、长春海关、哈尔滨海关、上海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合肥海关、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南昌海关、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郑州海关、武汉海关、长沙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拱北海关、汕头海关、黄埔海关、江门海关、湛江海关、南宁海关、海口海关、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贵阳海关、昆明海关、拉萨海关、西安海关、兰州海关、西宁海关、银川海关、乌鲁木齐海关。
3. 隶属海关
隶属海关是指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的海关,是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的基本执行单位。目前隶属海关共有561个,一般都设在口岸和海关业务集中的地点。根据海关业务情况,隶属海关设立若干业务科室,其人员从十几人到上百人不等。
隶属海关的主要职责是:①接单审核、征收税费、验估、查验、放行等通关作业;②对辖区内加工贸易实施海关监管;③对进出境运输工具及其燃料、物料、备件等实施海关监管,征收船舶吨税;④对各类海关监管场所实施实际监控;⑤对通关、转关及保税货物的存放、移动、放行或其他处置实施实际监控;⑥开展对运输工具、进出口货物、监管场所的风险分析,执行各项风险处置措施;⑦办理辖区内报关单位通关注册备案业务;⑧受理辖区内设立海关监管场所、承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的申请;⑨对辖区内特定减免税货物实施海关后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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