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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的任务是什么?

中国海关的任务是什么?

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中国海关的任务。《海关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一)海关的基本任务

中国海关的基本任务主要有以下四项内容,并构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监管工作通过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合法进出,保证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有关进出口政策、法律、行政法规,是海关四项基本任务的基础。征税工作所需的数据、资料等是在海关的监管基础上获取的,征税与监管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缉私工作则是监管、征税两项基本任务的延伸,对在监管、征税工作中发现的逃避监管和偷漏税款的行为,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制止和打击,从而确保前两项工作的有效进行。统计工作是在监管、征税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的,它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准确、及时的信息,同时又对监管、征税等业务环节的工作质量起到检验把关的作用。

1. 监管

海关监管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海关监管是一项国家职能,其目的在于保证一切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海关监管分为运输工具监管、货物监管和物品监管三大体系,每个体系都有一整套规范的管理程序与方法。

除了通过备案、审单、查验、放行、后续管理等方式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实施监管外,海关还要执行或监督执行国家其他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实施,如进出口许可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文物管理制度等,从而在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公众健康等方面维护国家利益。

【知识要点提示】

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海关监督管理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两者是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

2. 征税

征税是海关的另一项重要任务。海关征税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征税工作包括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各成员方保护国内经济的一种手段。关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海关法》明确将征收关税的权力授予海关,由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收关税职能。因此,未经法律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行使征收关税的权力。

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进口货物、物品在办理海关手续放行后,允许在国内流通,应与国内货物同等对待,缴纳应征的国内税。为了节省征税人力,简化征税手续,严密管理,进口货物、物品的国内税由海关代征,即中国海关对进口货物、物品征收关税的同时,还负责代其他机关征收若干种类的进口环节税。目前,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税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

3. 缉私

查缉走私是指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在海关监管场所和海关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治理走私活动而进行的一种调查和惩处活动。查缉走私是海关为保证顺利完成监管和征税等任务而采取的保障措施。

走私是指进出境活动的当事人或相关人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行为。它以逃避监管、偷逃税款、牟取暴利为目的,扰乱经济秩序,腐蚀国家公务人员,对国家危害性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海关法》规定:“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这一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海关打击走私的主导地位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协调。可见,海关是打击走私的主管机关,查缉走私是海关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了海关缉私警察队伍,负责对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除了海关以外,公安、工商、税务、烟草专卖等部门也有查缉走私的权力,但这些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统一处理。各有关行政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或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4. 统计

海关统计是以实际进出口货物作为统计和分析的对象,通过搜集、整理、加工处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经海关核准的其他申报单证,对进出口货物的品名及编码、数量、价格、经营单位、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国别(地区)、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进出口日期、关别等项目分别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全面、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开展国际贸易统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海关统计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贸易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制定对外经济贸易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实施海关严密高效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研究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重要资料。

1992年海关总署以国际通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负责组织、管理全国海关统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规定:“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列入海关统计。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列入海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