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
国际货代企业具体可从事经营项目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列明的经营范围为准。一般来说,国际货代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监装、监卸、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短途运输服务;报关、报检、报验、保险;制单、结算运杂费;展品、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件);运输咨询服务及其他国际货代业务等。
1) 国际货运代理出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出口业务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 具体有:选择运输路线、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为货主和选定的承运人之间安 排揽货、订舱;包装、计量和储存货物;办理保险;收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据; 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并将货物交付承运人;支付运费,收取正本提单并交给发货 人;安排货物转运;通知收货人;记录货物灭失情况,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 方索赔。
2) 国际货运代理进口业务。国际货运代理进口业务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具体有:报告货物动态;接收和审核货运单据,支付运费并提货;进口报关,支付有关捐税和费用;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3) 作为无船承运人承办多式联运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也可作为无船承运人承办多式联运业务,即作为合同当事人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将各段运输委托实际承运人执行。
除非发货人(卖方)或收货人(买方)想亲自负责办理有关程序或单据方面的手续,通常货物在相关方面的移动是由货运代理人代表发货人进行的。货运代理人可以直接或通过分代理人或其他所雇佣的代理人进行此项工作。他也可以为此利用他的海外代理服务机构,简单地说,这些服务包括:
(1) 代表发货人(出口商)。货运代理人依照发货人的装运指示,选择航线、运输及合适的承运人;向选定的承运人订舱;接受货物并签发相关的文件,如货物代理收货证书、货运代理运输证书等;审查信用证条款并研究进/出口国。过境国在货物运输方面所实行的政府规则,准备必要的单据。包装货物(除非发货人在移交前已完成),并应将航线、运输方式、货物性质以及进/出口国及过境国的有关法规考虑在内;如有必要,还要安排货物仓储称重;测量货物体积;提醒发货人进行保险。发货人有要求时,代办货物保险;货物运输到港时,安排清关以及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如有必要,负责外币兑换;支付包括运费在内的各项费用;从承运人处索要已签发的提单并交给发货人;必要时安排转船;通过与承运人以及国外代理人的联络,监管货物运输直到交给收货人;若发生货物损坏和灭失,应注明破损情况;如发生货物损坏和灭失,应协助发货人就货物的灭失和损坏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2) 代表收货人(进口商)。货物代理人依照收货人的航运指示,在收货人支付货物运费时,代表收货人监管货物的运输;收取并检查所有与货物运输相关的文件;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并在必要时支付运费;安排清关并向海关和其他公共当局支付关税和其他费用;必要时安排过境仓储;向收货人交付已清关货物;如发生货物灭失和损坏,应协助收货人就货物的灭失和损坏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必要时协助收货人进行仓储和分配货物。
(3) 其他服务。除了上述两项服务以外,货运代理人可应客户要求,提供运输过程所需的其他服务和各种特殊服务,还可根据顾客需要时向其提供消费需求, 新市场竞争条件,出口战略及外贸合同中应包括的适当贸易条款等信息。简而言之,一切与其业务有关的事宜。
(4) 特殊货物。通常货运代理人处理国际贸易中流传的一般货物,包括各种各样的加工的、未加工的和半成品及其他不同类型的商品。前面(1)、(2)项所列的服务通常对这些货物适用。但货运代理人依据客户的要求可提供与特殊货物有关的其他服务,并且,有些货运代理人甚至可以在条款中详细规定并专门从事这些服务。如:
运输工程货物:这种运输是指将用于建设诸如机场、化工厂、水力发电厂、炼油厂等大型工程所用的重型机械设备从制造商处向建筑工地的运输。这些货物的运送需要计划以确保及时交货并可能使用重吊、大型卡车、特殊船舱等。对于货运代理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服务方面。
服装悬挂服务:服装挂在特殊集装箱的衣架上运输,在目的地,服装可被直接从集装箱运往商店展销。这样就避免了若堆放在集装箱中,将衣服取出时所需的清理过程,同时还保护了服装不受天气、灰尘等的影响。
海外展览:货运代理人通常被展览组织者指定将展品运往展销地点。货运代理人必须遵守组织者规定的有关运输方式、目的国特定的海关站、展品何时交付、所需单据等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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