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进口货物质押监管作业规范:定期报告
监管方应按照监管合同规定,定期向质权人报告所监管的质押物的出入监管场所和库存信息。
监管期间,质权人要求对质押物及相关单证进行查询和检查,监管方应接受并予以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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