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场站收据(Dock receipt:D/R)是什么?
场站收据(Dock receipt:D/R)
场站收据又称码头收据,是集装箱码头的重要运输单据。码头在收到场站收据并签字后,在法律责任上,表明码头对所收到的货物开始负有责任。码头与承运人、托运人之间如发生责任纠纷,场站收据是解决纠纷的原始凭证之一。
场站收据标准格式一般是一式十联,分别为① 货方留底(白联),②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白联),③ 运费通知(1)(白联),④ 运费通知(2)(白联),⑤ 装货单——场站收据副本(白联),⑥ 场站收据副本——大幅联(粉红色联),⑦ 场站收据(淡黄色联),⑧ 货代留底(白联),⑨ 配舱回单(1)(白联),⑩ 配舱回单(2)(白联)。第五、六、七联送码头。送码头前,托运人必须到海关进行出口申报,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在第五联上加盖“放行章”。码头根据海关的放行给予放行配船。
由于海运集装箱业务的特点,场站收据的流转过程大致如下:
(1) 发货人/货代制单后留下第 1 联即货主留存联,将其余 9 联送交船代订舱签单。
(2) 船代留下第 2、3、4 联,在第 5 联装货单上盖章 确认订舱,将余下的几联退给货代。第 8 联货代留底。第9-10联由货代退给托运人作配舱回单。
(3) 货代在 5-7 联填上箱号、数量,附相关证件到海关报关。
(4) 海关审核认可后,在第 5 联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将 5-7 联还给货代。
(5) 货代在港区配载配船前,持第 5-7 联办理放行手续,配载签收后,在第 7 联盖章后交还货代,港区留存第 5、6 联。
(6) 配载员在制作预配签单后连同第 6 联,在装船前交外理,港区留第 5 联。
(7)外理校核预配清单无误后,连同第 6 联交船上大副。
下一篇: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