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货记录(Cargo Receipt)
交货记录(Cargo Receipt)
交货记录是码头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在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用以证明双方已完成货物的交接并记录交接状态的单证。交货记录是集装箱进口业务的主要单证之一。
交货记录一共有五联,第一联称“提货单”,此联由港方留存;第二联称“费用帐单”,次联由收货人留存;第三联也是“费用帐单”,此联由港方留存;第四、五联均称“交货记录”,收货人提货时需在此两联上盖章,第四联由港区留存,第五联由港区转船代留存。
对承运人来说,交货记录的签发即表明向码头下达同意交货的指令;对收货人来说,得到交货记录即表明已具备向码头提货的条件。交货记录的签发是承运人责任终止,收货人责任开始的标志。
集装箱码头与收货人在进行货物交接前,应仔细核查以下各方面:
(1) 单单是否相符(提货单与舱单);单货是否相符。
(2) 提货单上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应盖有收货人章、海关放行章、检验检疫章、船代章。
(3) 收货人是否已付清有关的费用,应盖有外理受理章、港区费用结算章(货代托收章或码头现收章)。
(4)提箱完毕后,双方人员应在交货记录上办理交接, 直至提完,由港区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