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换装到相同轨距车辆内时承运人的处理办法
货物换装到相同轨距车辆内时承运人的处理办法
3 2 . 1 如货物从一辆车换装到相同轨距的一辆或一辆以上车内时, 办理换装的承运人应将运单 “ 车辆 ”、 “ 车辆由 何方 提供 ”、 “ 载重 量 ”、“ 轴数 ”、“ 自重 ”、“ 罐车类型 ” 各栏中关于原车辆的记 载事项划 消, 但 原字迹须能辨认 ,并在其下面记载换装后的每辆车的相应事项 。对重新装载的每辆车 ,承运人应在运单 “ 货物重 量( 换装后 )” 和 “ 件 数( 换装后) ” 栏 内记 载相 应 事项 。 如货 物由 一 辆车 换 装到 两辆 或 两辆 以 上车内时,承运人应在运单 “ 计算和核收运送费用的记载 ” 栏内补充记载: “ 由于 原 因 ( 注 明 具 体 的 原 因 ) 换 装 到 辆 车 内 ( 注 明车数 )。
3 2 . 2 如 换 装 后 货 物 的 一 部 分 将 晚 于 按 运 单 发 送 的 货 物 主 要 部 分发送,则承运人应办理卸下的部分货物发往到站所需的文件,在运 单“ 承运人记载 ”栏 内注明 :“ 公斤 / 件货物凭第 号 (文件名 称) 补送 ”, 并加盖戳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