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物交付承运人管理
货物交付承运人管理
6.1 在承运由发货人装车的棚车和带顶集装箱货物时 ,承 运人应检查车辆和集装箱的外部状态, 包括检查车窗和车门的状态, 检查是否有封印和封印是否完好, 以及封印上的记号是否与运单上的记载相符。
如车辆内的集装箱能被触及到 ,则承运人应检查由发货人装车的集装箱上的封印。
承运人不检查货物件数、重量和状态。
6.2 承 运 由 发 货 人 装 到 敞 车 或 开 顶 集 装 箱 内 且 在 运 单 中 已 注 明件数的货物 时,承运人无需检查货物重量,只需从外部检查可见货件
(或货件可见部分 )的状态 ,并且检查所作的保护标记与运 单“ 发货人的声明 ”栏内的记载是否相符 ,以及货物件数( 如可用肉眼数清 )。
6 . 3 承运由发货人装到敞车或 开顶 集装箱内且件数超过100 件的货物时,承运人不检查货物重量,只需从外部检查可 见 货件( 或 货件的可见部分)的状态, 同时检查所作的保护标记与运 单“ 发货人的声明 ” 栏内的记载是否相符 。
6 . 4 承 运 人 在 承 运 用 敞 车 运 送 的 堆 装 和 散 装 货 物 时 应 检 查 货 物的表面是否平整,货物上是否存在凹陷。
6 . 5 在承 运由发货人的押运人押运的货物时 ,承运人无需检查 货物件数、重量、状态以及是否有封印。
6 . 6 如货物由承运人装车或货物由发货人装到敞车类货车上 ,则承运人应从外部检查可查看到的货物容器或包装 。如对货物进行外部检查时发现,需要容器或包装的货物在托运时没有容器或包装、容 器或包装不良以及容器或包装不适合货物的性质 ,或不能保证在换装联运中货物从一个车辆向另一个车辆换装 ,则承运人应拒绝承运此类货物,直至发货人消除上述不当情况。
6 . 7 对货物和车辆由发货人交给承运人管理 ,通过交接双方在货物发送国现行国内法律规定的文件上签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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