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五水运目标: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
深化改革,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
围绕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完善行业管 理体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提升行业管理 能力与水平,持续增强行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1. 强化法规制度保障。
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研究推进《港 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水运工程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船舶引航管理规定》及相关 规章制度制修订。
加强标准制定。加强建设养护、智慧港口、智能航道、 节能环保、安全应急等领域标准建设,制定锂电池等新能源 或清洁能源船舶技术法规。完善港口航道绿色发展标准体 系。深化标准化管理体系改革,强化强制性标准编制和实施 监督管理。
推进多式联运标准对接。完善集装箱等货类多式联运单 证标准。加强多式联运装载单元、转运设施等标准,以及集 装箱等运输作业和服务标准制定。支持运输企业率先制定和 推广一批集装箱等运输作业和服务标准。建立推广统一的多 式联运标准,加快运输、仓储、装卸等环节的标准作业,促 进货运的便利连接。
2. 深化行业管理改革。
加强港航基础设施养护。完善航道常态化养护管理机制 与疏浚养护市场化机制。加强航道、锚地水深等通航尺度测 量维护,优化水域航标配布局,加强通航建筑物、水上综合 服务区等基础设施养护投入和运营管理。
推进西江航运干线、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管理体制改 革。调整完善财政事权履行机制,稳妥推进西江航运干线管 理体制改革。研究建立由中央负责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相 关涉外事务、专项规划、财政支出的工作机制,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率先推动中俄、中朝国境通航河流航 道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航运市场管理调控。完善原油、集装箱、铁矿石、LNG 等重点物资运输的市场监测机制。引导船舶运力有序发展,规范航运企业经营行为。强化营运船舶安全监督管理, 严格惩处水运违法行为。强化船舶建造企业及船舶建造阶段 的规范管理,加强本质安全环保。
推进水运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水运信用体系政策框架, 推进信用信息全领域覆盖、规范化归集、系统化共享、规模 化应用。加强港口岸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 为基础的机制。优化港口经营许可,逐步推行普通货物港口 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深化港口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 放开市场竞争性服务收费。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引导行业协 会、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建设。
3. 加强基础工作。
加强重大战略性问题研究。探索建立港航发展要素基础 数据的建设管理机制。开展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一体化治理 体系、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建设、集装箱铁水联运高质量发 展、跨水系运河连通工程、智慧港口、智能航运等重大战略 性问题研究。
加强规划编制与管理。稳步推进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 划研究和编制工作,优化港口与航道布局方案。与国土空间 规划充分衔接,在“多规合一”基础上,抓好各级各类港口空间规划和航道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做好重点区域港口资 源、航道资源的划定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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