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输单证或者电子运输记录的签发
运输单证或者电子运输记录的签发
除非托运人与承运人已约定不使用运输单证或者电子运输记录,或者不使用运输单证或者电子运输记录是行业习惯、惯例 或者做法,否则,货物一经向承运人或者履约方交付运输,托运人, 或者经托运人同意的单证托运人,有权按照托运人的选择,从承运人处获得:
(a) 不可转让运输单证,或者,符合第 8 条第 (a) 项规定的, 不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或者
(b) 适当的可转让运输单证,或者,符合第 8 条第 (a) 项规定的,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除非托运人与承运人已约定不使用可转让运输单证或者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或者不使用可转让运输单证或者可转让电子运输记录是行业习惯、惯例或者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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