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运人对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基础
托运人对承运人赔偿责任的基础
1. 对于承运人遭受的灭失或者损坏,如果承运人证明,此种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违反本公约规定的托运人义务而造成的,托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2. 灭失或者损坏的原因或者原因之一不能归责于托运人本人的过失或者第 34 条述及的任何人的过失的,免除托运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但托运人违反第 31 条第 2 款和第 32 条对其规定的义务所造成的灭失或者损坏,不在此列。
3. 托运人根据本条被免除部分赔偿责任的,托运人仅对因其本人的过失或者第 34 条述及的任何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那部分灭失或者损坏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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