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运货物: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一)定义
在《国际危规》中,第5类物质分为第5.1类氧化性物质和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1.第5.1类——氧化性物质
这些物质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能引起或促进其他物质燃烧。这些物质可能包含在一个物品里。
2.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它是含有两价的-O-O结构,可被认为是过氧化物氢的衍生物的有机物质,其中一个或两个氢原子被有机原子团取代。有机过氧化物是遇热不稳定的物 质,它可发热并自加速分解。与第4.1类中的自批
应物质类似,有机过氧化物也分为A~G共7种类型。
任何有机氧化物经包装运输时,能引起爆轰或迅速燃爆,这种为A型,应禁止以该种包装形式按5.2类运输。能以5.2类运输的有机过氧化物分为B、C、D、E、F型。G型可免除作为5.2类。不同的类型危险性不同,限定的包装净重不同,应通过包装来达到降低危险的目的,副标志和稀释剂要求也有不同。
(二)危险性分类和包装类
1. 第5.1 类氧化性物质的危险特性: (1)在其分子组成中含有高价态的原子或过氧基。(2)不稳定,受热易分解。(3)化学性质活泼。(4) 吸水性。
氧化剂一般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的还具有腐蚀性,人吸入或接触可能发生中毒、灼伤现象。
第5.1 类氧化性物质的包装类分类(固态):
Ⅰ类包装:任何物质以样品对纤维素的重量比为4:1或1:1 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小于溴酸钾和纤维素重量比为3:2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
Ⅱ类包装:任何物质以样品对纤维素的重量比为4:1或1:1 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等于或小于溴酸钾和纤维素重量比为2:3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并且未满足Ⅰ类包装的标准。
Ⅲ类包装:任何物质以样品对纤维素的重量比为4:1或1:1 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等于或小于溴酸钾和纤维素重量比为3:7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并且未满足Ⅰ类包装和Ⅱ类包装的标准。
非5.1项:任何物质以样品对纤维素的重量比为4:1或1:1 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大于溴酸钾和纤维素重量比为3:7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
第5.1 类氧化性物质的包装类分类(液态):
Ⅰ类包装:任何物质以该物质和纤维素重量比为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自发着火,或该物质和纤维素重量比为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50%高氯酸和纤维素重量比为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
Ⅱ类包装:任何物质以该物质和纤维素重量比为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或等于40%氯酸钠水溶液和纤维素重量比为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和未满足Ⅰ类包装的标准。
Ⅲ类包装:任何物质以该物质和纤维素重量比为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或等于65% 硝酸水溶液和纤维素重量比为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和未满足Ⅰ类包装和Ⅱ类包装的标准。
非5.1项:任何物质以该物质和纤维素重量比为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大于65%硝酸水溶液和纤维素重量比为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
1. 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的危险特性有机过氧化物的特点:
(1)有机过氧化物比无机氧化剂更容易分解,有机过氧化物分解后的产物,几乎都是气体或易挥发的物质,再加上易燃性和自身供氧性,往往在分解时发生爆炸。
(2)对碰撞或摩擦敏感。
(3)有机过氧化物绝大多数是可燃物质,有的甚至是易燃物质。
(4)与其他物质易起危险反应。
(5)损害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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