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装危险货物国际国内规定的区别与联系
包装危险货物国际国内规定的区别与联系
v 联合国制定的《橙皮书》提供了一个最基础的行动框架,并且在各个国家以及国际上,在不同的运输形式当中可以不断志进行统一的修改。同时,也为一些特殊情况提供了可以参照的详细信息框架。在此基础上,相关组织根据运输特点的不同,相应制定了不同运输形式下的危险货物规定:
v 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v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制定的《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定》(ADR);
v 欧洲铁路运输中心局(OCTI)制定的《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RID);
v 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定的《航空危险货物无风险运输的技术指导》。
所有以上这些规定都有类似之处——整个文本的结构都非常相似,也正因为如此,才能在法律范畴上面有统一的规范。
国际运输方面,在不同运输领域(海运、陆地、航空)制定的危险货物运输的各种规定,加上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贯彻执行的《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为货物的分类、包装、运输以及安全划定了标准。
国内运输方面,不同运输领域也相应参照其国际运输规则分别制定了运输规定:
v 原交通部制定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v 原交通部制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v 原铁道部制定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v 原民航总局制定的《民用航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