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型企业的备货原则
生产型企业的备货原则
如果出口商本身就是厂商 ,在合同签订后 ,应及时安排生产或加工 。 生产型企业备货是向生产加工或仓储部门下达出口货物明细单(在有些企业称其为加工通知单或联系单等 ) ,要求该部门按联系单的要求 ,对应交的货物进行清点 、加工整理 、包装 、刷制运输标志以及办理申报检验和领证等项工作 。 联系单是进出口企业内部各个部门进行备货 、出运 、制单结汇的共同依据。
业务员的工作职责范围仅限于如何向生产部门下单 ,制订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的负责人来完成 。 在生产过程中 ,业务员要实时监督质量 、催促进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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