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机构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机构
我国办理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机构,基本上是由交通运输部门、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和代理人三个主要方面构成。这三个方面包括的主要机构如下:
1) 交通运输部门。包括:
(1) 交通部门:主要包括水运方面的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地方轮船公司、长江航运公司、珠江航运公司;以及中外合资、合营、外商独资轮船公司等;公路方面主要有各地公路局和运输公司。
(2) 铁道部门:主要从事铁路运输,下辖铁路管理总局和各地方局。
(3) 民航部门:主要从事航空运输,包括中国民航公司及其分公司、地方民航公司、中外合资、合营的航空公司。
(4) 邮电部门:主要进行数量不大的邮政包裹运输,包括中国邮电总局和各地分局。
2) 外贸部门和工贸公司、外商独资、合资、合营企业。包括:
(1) 商务部所属各专业总公司及地方外贸专业公司。
(2) 各部委所属工贸公司。
(3) 民营企业、工厂。
(4) 外资、合资和合营企业。
3) 货运代理人。包括:
(1) 外经贸部所属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2) 商务部批准的其他货运代理公司。
(3) 交通部所属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及各港口公司。
(4) 铁道部所属铁路服务公司。
(5) 中外合资、合营的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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