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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运输的优势

海洋运输的优势

海洋运输包括近洋运输和远洋运输,统称海运,是指利用船舶在国内和国外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航线和航区,运送货物和旅客的一种运输方式。


目前,世界上国际贸易的货物有 2/3  以上是通过海洋运输的。我国有漫长的海岸线,长达 18000 多公里,沿海拥有许多终年不冻的优良港口,如大连、营口、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温州、福州、泉州、厦门、汕头、黄浦、北海、防城、湛江、海口、三亚等。为了发展对外贸易,长江沿岸各港,如重庆、武汉、宜昌、九江、芜湖、南京、镇江、张家港、南通等河港也对外开放,以利国内外物资的交流。


现在,我国港口与世界各主要港口之间,已开辟了众多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海洋航线。中远公司的船舶已航行于五大洲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1 100 多个港口。


海洋运输的主要特点有:

1) 国际性。远洋运输的业务经营就是适应这种国际性的特点而形成的。它主要表现在:

(1) 对国际航运市场的依存性。一个国家的远洋运输船舶,主要是承担本国进出口货物的运输,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常因进、出口货运量供求的不平衡,运输季节的不同,产、销地区的需求不同而使船舶的运力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因此,一个国家的远洋运输船舶除承担本国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外,为了更充分地利用船舶的运力,取得更好的营运经济效益,就需要使自己的船队进入国际航运市场,积极地开展国际货物的运输。但是,国际航运市场(特别是不定期船市场) 中汇集着许多船舶经营人,他们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在这个市场上,对运力的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关系,左右着运价或租价水平的变动,任何个别的船舶经营人都不能对营运市场的运价或租价水平的变化给予很大的影响。相反,个别的船舶经营人的经营活动却不能不适应这个市场行情的变化。这就需要经常地对国际航运市场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了解各个航线上船舶的营运情况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动情况。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对市场变化的分析和预测, 掌握和运用市场的变化规律,从而不失时机地确定自己的经营方针和应采取的对策。同时还要通过合理经营,不断改进营运技术,调整运输组织,改进工作方法, 努力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以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使自己的航运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2) 主要货运单证的国际通用性。远洋运输的货运单证繁多,作用各异。虽然各个国家、港口或船公司所使用的货运单证并不完全一致,但因为远洋运输船舶航行于不同国家的港口之间,作为划分各方责任和业务联系主要依据的货运单证,要能适用于不同国家和港口的各个有关方面。在单证的内容和编制方法上, 不但要符合本国法令的规定和业务需要,而且也必须适应国际公约或有关国家的法令或习惯要求,使之能为各关系方所承认和接受。所以,就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而言,在名称、作用和记载内容上各国常常大同小异,一般可以在国际间通用。


(3) 适用法规的国际统一性。远洋运输是属于国际间的运输,在运输中常会发生各种事故或争议。这些问题的发生又不一定是在本国的水域范围内,纠纷或争议的各方也可能分属不同的国家。于是,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就有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规定的问题。有时同一案件按不同国家的法律处理就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为此,国际航运界一直都在谋求制定一系列能为各国所接受,并共同遵守的国际公约,各个国家在批准这些国际公约后,再相应地进行国内立法,以求得国际上的统一。当然,当一国需制定本国有关国际航运方面的法律规章时, 对已经生效的国际公约以及国际的习惯做法,也要给予应有的考虑和重视,以适应国际运输的需要。


2) 海上危险。远洋运输海上危险方面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 遭遇危险的可能性大。由于远洋运输船舶经常都是在长时间远离海岸的海洋上航行,也由于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随时都有可能遭遇飓风、海啸、暴雨、雷电、地震、浮冰等人力不可抗衡的海洋自然灾害的袭击,因而远洋运输船舶遭遇危险的机会比沿海运输遭遇危险的机会要多,尤其是在经过一些世界上一些特殊的区域时,更是每时每刻都可能遭受这些自然灾害的袭击。


(2) 造成的损失巨大。远洋运输船舶一旦遭遇海上危险后,给船舶和货物所造成的损失将十分巨大和惊人。这是因为一般远洋运输船舶的规模较大,一次载运货物的数量之多,是任何其他运输工具都无法比拟的。特别是那些大型船舶,一旦造成损失,其损失数额都十分巨大。而且当遭遇危险时得到援救的及时性差,或者根本无法得到援救而使已经遭遇的危险和遭受的损失进一步扩大,甚至全部损毁。


(3) 建立海上危险救助制度。面对着海上危险的客观存在,人们在长期海洋运输的实践并总结所发生的海上危险的情况下,为了分散危险,防止和减少海上事故的发生;为了在发生事故并带来损失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为了促进海洋运输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发展起来并沿袭至今的,同时被普遍接受的一些适应海上危险的比较特殊的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共同海损制度、海上保险制度、承运人责任限制制度和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制度等一些国际货运法律及法规。


(4) 可利用天然航道,不受道路、轨道的限制,通过能力较大。海洋运输的载运量大,一艘万吨船可抵 200 节 50 吨火车车皮的运量,或 1 250 辆 8 吨卡车的总运量。目前在世界石油运输中的油轮,已出现 60 万~70 万吨的巨型油轮。散装船最大的已达 16 万~17 万吨。客船也已达 8 万吨。


(5) 运费低廉。海洋航道天然构成,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所需动力和燃料的消耗为少,再加上运量大,分摊于每吨货物的费用成本相对就较为低廉。一般为铁路运费的 1/5,公路汽车运费的 1/10,航空运费的 1/30。


(6) 易受自然条件和季节性的影响,航行速度较其他运输方式为低,风险也较大。作为海洋运输重要组成部分的远洋运输,除了具有与沿海运输相同的、与陆上运输和航空运输相区别的特点外,还具有区别于沿海运输的独特的特点。沿海运输主要从事国内的运输,其活动范围较狭窄,航行距离较短,运输风险相对也较小,其经营几乎不受国际航运市场的影响。远洋运输则主要从事国际间的货物运输,通常都要远涉重洋,不但活动范围广阔,航行距离长,易受自然条件和季节性的影响,航行速度较其他运输方式为低,运输风险更大,而且其活动不仅要受有关国家的法令、规章或国际公约的约束,还要受国际航运市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