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种类与作用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种类与作用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
国际货运代理的英文为“the freight forwarder”,各国对其称谓各不相同,有通关代理行、清关代理人、报关代理人等。在我国名称也不统一,通常称之为“货运代理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或简称为货代。尽管国际货运代理业有深远的历史渊源,但到目前为止,国际上还没有公认的统一的定义,一些权威机构的工具书及一些标准交易条件都对其有一定的解释。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定义是: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货运代理可依据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中国最早对货运代理给予明确定义的是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1990年7月13日颁布的《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的若干规定》。此项行政法规所下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是介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是接受货主或承运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管理规定》给予了明确定义:国际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从上述定义和解释可以看到,货运代理的定义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广泛定义的形式(如中国),即货运代理人不仅以代理人身份出现,同时也以运输合同当事人身份出现;另一类是严格定义的形式(如美国),即货运代理仅作为代理人出现,美国将货运代理严格限制在代理人位置上,是与美国独树一帜的无船承运人制度相配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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