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历史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历史
(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产生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即关贸总协定,GATT)。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主要在美、英等国的策划下,为了创建并维持一个相对自由的经济体系,并从金融、投资和贸易三个方面重建战后的国际经济秩序,联合国召开了一系列国际会议。其中 1947 年 11 月在古巴的哈瓦那召开的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讨论建立一个处理国际贸易与关税的专门组织,以扭转日益盛行的高关税贸易保护主义和歧视性的贸易政策趋势,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高速增长。哈瓦那会议结束时,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但由于该宪章的有些规定与美国国内立法有矛盾,美国国会不予批准。作为会议筹备期间谈判的一部分,许多国家之间签订了一些双边的关税减让协议。为了保护已取得的关税减让的成果,这些国家决定将双边的关税减让协议与《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中关于商业政策的部分合并,称其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为了使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尽快生效,由一些国家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宣布总协定从 1948 年 1月 1 日起在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生效前临时适用。由于《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从未生效,并
导致国际贸易组织夭折,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一直单独“临时”适用到 1994 年 12 月 31 日。
(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八轮多边贸易谈判
1. 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
1947 年 4—10 月在瑞士的日内瓦举行,有 23 个创始缔约方参加了谈判,主要讨论关税减让的问题。使占进口值约 54%的商品平均关税下降了 35%。
2. 第二轮多边贸易谈判
1949 年 4—10 月在法国的安纳西举行,有 33 个国家参加了本轮谈判。主要讨论关税削减问题,使占应税进口值 5.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 35%。
3. 第三轮多边贸易谈判
1950 年 9 月至 1951 年 4 月在英国的托奎举行,有 39 个参加方。达成双边减税协议150 项,涉及关税减让商品 8 700 项,使占应税进口值 11.7%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 6%。
4. 第四轮多边贸易谈判
1956 年 1—5 月在瑞士的日内瓦举行,参加方有 28 个。由于美国国会对美国政府的授权有限,谈判受到严重影响。
5. 第五轮多边贸易谈判
又称“狄龙回合”,这是因为建议发动本轮谈判的是美国副国务卿道格拉斯·狄龙。
1960 年 9 月至 1962 年 7 月在瑞士的日内瓦举行,谈判的主要对手是美国和欧洲共同体。
6. 第六轮多边贸易谈判
因为本轮谈判是由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尼迪提议举行的,又称“肯尼迪回合”。1964年 5 月至 1967 年 6 月在瑞士的日内瓦举行。在本轮谈判中,增加了第四部分“贸易与发展”,要求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优惠关税待遇。本轮谈判第一次涉及了非关税壁垒的内容,讨论了海关估价制度和反倾销问题,并达成了《反倾销协议》。
7. 第七轮多边贸易谈判
1973 年 9 月在日本东京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发动的,也叫“东京回合”。因为是美国总统尼克松提议的,所以又称“尼克松回合”。本轮谈判的主要地点在瑞士的日内瓦,直到 1979 年 11 月结束。
8. 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
1986 年 9 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部长级会议,会议决定发起新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因此第八轮谈判又称为“乌拉圭回合”。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主要在日内瓦举行,一直到 1993 年 12 月 15 日结束谈判,历时 7 年多。乌拉圭回合参加方最多,谈判议题广泛,既涉及关税,也涉及非关税壁垒;既涉及货物贸易,也涉及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问题。而其最突出的成就则是建立了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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