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货物贸易企业报告有哪些方式?
办理货物贸易企业报告有哪些方式?
答: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 30 天内,通过监测系统进行报告。超过 30天的,可提交现场报告情况说明、相关商业单据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
现场报告需提交哪些商业单据?
答:现场报告区分报告类型提交相应商业单据。(1)预收货款报告:出口合同、收汇凭证。(2)预付货款报告:进口合同、付汇凭证。(3)延期收款报告:出口合同、出口报关单。(4)延期付款报告:进口合同、进口报关单。(5)进口贸易融资报告:进口合同、进口报关单、开证申请书或海外代付融资协议或其他融资协议。(6)先收后支转口贸易报告:进出口合同、收汇凭证。(7)先支后收转口贸易报告:进出口合同、付汇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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