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检验规定
出口茶叶质量安全:检验规定
检验能力
茶叶加工企业应设立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质量检验部门,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
检验室应配有能基本满足产品标准所规定检验项目的仪器设备和器具,并定期检定校准,加贴标识。企业自身无法检测的项目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实验室承担。
茶叶审评室应符合SN/T0911的要求。
检验机构应具备检验工作所需的标准资料,做好产品检验档案。
检验环节
原料检验
原料应进行检验,并验证原料的生产加工信息及追溯资料,以保证原料来目受控基地。
半成品检验
产品加工过程中,应对重要环节的半成品进行检验,防止茶叶加工过程不被污染。
成品检验
产品出厂前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做好可追溯标识后分别送企业实验室或相关社会实验室进行成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内容
茶叶加工企业应根据茶叶的原料来源、加工工艺、产品特点确定原料和成品的检验项目,对检验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重点检验项目和监测监控项目。
检验内容主要包括感官品质、水分、灰分、碎茶、粉末、非茶类夹杂物和标签、包装等常规项目以及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放射性污染、微生物污染、着色物、茶叶添加物等其他项目。
在某一时期某些国家或地区公认的在某种茶叶中含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可能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时,应加作该物质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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