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境植物检疫截获有害生物鉴定复核程序
进境植物检疫截获有害生物鉴定复核程序
鉴定到种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鉴定结果,应根据有害生物所属类别,选择授权专家提请复核,授权专家向截获单位反馈复核结果:首次截获的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类;属于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类,非首次截获,但不属于鉴定者或其实验室获得认可的或进境植物检疫国家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不属于进境植物检疫性种类,但由鉴定者评估具有一定危险性。
如果没有合适的授权专家可承担复核任务,统一提交到进境植物检疫国家主管部门授权的技术支持机构。
进境植物检疫国家主管部门授权的技术支持机构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疑难有害生物进行复核,并向截获单位反馈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