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报关申报前审查
委托报关申报前审查
审查职责
报关企业宜指定经验丰富的报关人员,按照海关要求,对委托方提供的单证进行合理审查并提出专业性意见,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确认监管方式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随附单证及货物的相关情况与委托方确认该批货物的海关监管方式。
审查单证
根据确认的海关监管方式,按海关管理规定审核委托方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全。对于单证不齐或不符合海关要求的,应尽快并尽可能一次性通知委托方补充提供。
审查商品归类
应要求委托方提供(以可保留证据的方式,如书面、电子邮件)进出口商品编号和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发布商品归类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等要求,审查商品归类并提出专业性意见,若审查结果与委托方提供的商品编号不一致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应要求由委托方确认(以可保留证据的方式,如书面、电子邮件)最终填写报关单所采用的商品编号。
对于归类疑难商品、归类有争议的商品,建议委托方向海关申请预裁定或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单位提供预归类服务。
对委托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裁定决定书”或“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意见书”的,应审查所提供的实际进出口货物的相关资料与以上证书所列商品信息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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