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冷链物流的信息系统要求
冷链物流的信息系统要求:
冷链物流服务提供方应建立与服务相匹配的或满足客户要求的冷链物流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应具有温度监测、信息记录、信息传递及报警等功能。
冷链物流服务提供方应建立和完善全程温度监测管理和环节间交接制度,实现温度全程可追溯。追溯管理要求应符合GB/T28843的要求。
冷链物流各环节数据保存期限应明确要求。食品类数据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保质期满后的6个月,未标明保质期的不应少于2年;医药、医疗类数据保存期限不应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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