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单“货物件数”一栏怎么填写?
运单“货物件数”一栏怎么填写?
在货物名称同一行上,用数字注明货物件数。
运送散装、堆装或灌装货物时,相应注明“散装”、“堆装”、“灌装”字样。用敞车类货车或开敞式集装箱运送货物时,如件数超过 100 件,则记载“堆装”字样。
运送货捆货物时用分数注明:货捆数目(分子),装入货捆中的货件总数(分母)。
采用多次使用的运送用具运送货物时,应注明这些运送用具的数量。
使用多式运输单元或汽车运输工具运送货物时,应注明多式运输单元或汽车运输工具内装载的货物件数。使用汽车列车运送货物时,应注明汽车和挂车内的货物件数及汽车列车内的货物总件数。
运送空的多式运输单元或汽车运输工具时,应注明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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