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路运单“车辆”一栏该怎么填写?
铁路运单“车辆”一栏该怎么填写?
在运送途中换装货物时,将原车辆记载事项划消,但原字迹须能辨认,并应在下面记载货物换装后每一车辆的事项。
与货物主要部分同时发送的多出部分换装到另一单独车辆时,应填写该车辆的相应事项。
运送由承运人装车的集装箱,或由发货人装载到承运人提供的一辆车上、但用不同运单办理的集装箱时,各栏不予填写。
对装入由发货人提供的一辆车、但按不同运单发往同一收货人的集装箱, 应将车辆事项补充记载在其中一份运单上,并在其余运单的“车辆由何方
提供”栏内注明“O”。
“车辆”
注明车号。
注明车辆所属者名称和车辆配属路简称。
使用机械冷藏车组运送货物时,应补充记载“机械冷藏车组 (机械冷藏车组号码),并在括号中注明车组中的货车数量”。
使用跨装车辆运送货物时,应注明所有车辆的号码及“跨装”字样。
按一份运单运送两辆或两辆以上车辆装载的货物,或按一份运单运送使用发货人提供的两辆或两辆以上车辆装载的数个集装箱时,应注明“见所附清单”。运送自轮运转货物时,应注明设备(每台)、车辆或轨道运行机械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