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操作流程
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操作流程
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货主)签订集装箱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各区段承运人商定运输合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依据与各区段承运人商定运输合同填制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
承运人承运集装箱货物,按照多式联运经营人指定的集装箱货物接受地点和交付地点,以承运人承运集装箱货物日期戳作为承运期限的起始时间,以承运人将集装箱货物运送至指定的交付地点并确认货运通知收到时止。
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随集装箱货物全程流转,某个承运人将集装箱货物运送至指定交付地点,由下一区段承运人确认收货并开始下一区段承运。
各区段承运人按运单指示办理集装箱货物交接。
集装箱货物交付收货人,收货人即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收取。
特殊事项
托运人记载事项:托运人托运时记载集装箱货物状态描述;派人押运注明押运人姓名和证件名称;委托代封的集装箱应注明“委托承运人代封”;笨重货物应注明货物长、宽、高度等;集装箱运输变更信息;集装箱管理相关信息;及相关特殊要求。
承运人记载事项: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过程中记载运输合同变更,施封、启封记录,货物检查,不可抗力,运到期限的延长等。
商务记录: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记载货损货差、灭失,票货分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