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上运输:通风的特定要求
海上运输:通风的特定要求
货物处所内应至少有两部独立的风机进行通风。总通风量按空舱计每小时至少换气 6 次。
通风系统不应使排出的气体进入起居处所。
货物处所和机舱间的舱壁应为气密,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检查认可。
船舶在码头期间,当装有该货物的货物处所关闭时,应持续进行机械通风。
航行期间,应持续进行机械通风。
航行期间,应根据需要进行通风,但仅限于进行表面通风。
航行期间,不应对载运该货物的货物处所进行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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